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浙 江 省 民 政 厅
浙编办发[2009]10号
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
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编委办、民政局:
现将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转发给你们,为保证我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注册使用“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工作,关系到我国在世界中文域名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权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公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中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也是中央编办今年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和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动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积极申报互联网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二、中文域名注册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注册的范围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现有网站;收费标准,每个单位注册一个政务或公益中文域名,每年收取维护管理费200元。收款单位名称: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账号:0200253009000019602)。
三、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程序和办法。“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两部分。中文域名管理工作由各级编委办统一组织申报、汇总;其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由各级民政部门协助当地编委办组织申报。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7月25日前为启动阶段。各市编委办会同民政部门要尽快召开各县(市、区)中文域名注册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域名注册工作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下发有关材料。
(二)部署阶段。8月10日前为部署阶段。各级编委办要召开本级党政群机关工作部署会,对开展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中央编办《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手续须知》和《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见附件2、3、4)的要求,向同级编委办报送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纸质表格由各级编委办审核后保存,电子表格可在浙江人事网下载,网址:/col/col280/index.html)。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向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表格,经签署意见汇总后,转报同级编委办;电子表格直接报送同级编委办。
(三)集中注册阶段。10月底前为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集中办理注册阶段。各级编委办在收到注册申请后,应审核其单位名称、网站名称(全称、简称)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利用省编委办免费下发的《浙江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采集软件》(可在浙江人事网下载)接收电子表格并生成审核汇总数据。9月30日前按县(市、区)、市、省(省编委办邮箱地址:zwym@zjrs.gov.cn)的顺序逐级上报数据库文件与汇总表(汇总表可由软件自动生成, 见附件5)。最后由省编委办统一上报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在集中办理注册阶段,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与各单位联系,做好域名注册咨询服务,并根据同级编委办的审核意见具体办理域名注册手续,收取域名运行维护费用,为申请单位开具发票,开通域名并通知注册单位。
四、加强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编委办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严格把好注册单位机构名称的审核关,认真核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其相符等相关信息,以保证注册单位名称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和完成注册管理工作任务。
附件:1.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2.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手续须知
3.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
4.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
5.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机关事业 网上名称 管理工作 通知
抄送:中央编办综合司、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管理中心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200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