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组〔2009〕13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首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分为科技创新团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和文化创新团队。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二、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市、省直各单位和中央在浙各单位负责。双重管理单位的由为主管理方负责。同一团队不得同时推荐为不同类别的候选团队。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三、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遴选35个,在浙江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的均可申报。 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市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组织进行,省直及部属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可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四、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的组织程序和工作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组〔2009〕13号)。
五、有关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