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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编委办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03-10 09:21:44 访问次数:
 

浙江省编委办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省编委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2.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和当前时代背景下去谋划,明确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定位、思路和重点,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口和着力点,以思想解放推动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科学发展。

3.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事逐项抓好整改,切实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与实际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统筹推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4.根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央编办制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提出我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我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着眼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认真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批复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有序地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部门“三定”工作,并跟踪研究省政府变动部门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6.扎实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拟制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并督促市县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7.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并推进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

8.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理顺执法关系,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9.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调整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职能,对其机构整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按照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统筹规划、布局结构等问题,对建立新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行积极探索。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10.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扩权强县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11.继续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98号)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继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12.严格控制,切实管住机构编制。继续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年度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任务。

13.注重创新,着力管好机构编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全省机构编制数据库。积极探索机构编制问责和审计制度、机构编制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管理的相互配合制约机制,研究完善机构编制备案制度。创新机构编制标准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省属高校、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制订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试行办法。认真做好中央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落实工作。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注重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提高机构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

1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依法登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登记管理工作质量。适时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15.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强化统计分析工作,提高数据资料分析能力,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的咨询、服务和监督作用。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办好《机构编制工作信息》。积极开展电子政务有关工作,推进信息公开。

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16.加强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进一步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使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深入人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努力营造按机构编制规定办事的氛围。

17.加大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对省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情况的督查,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围绕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继续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情况的督查。

18.继续加强“12310举报电话受理和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畅通机构编制监督渠道,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切实抓好机关自身建设

19.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思想政治修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公道正派。

20.按照精干效能的要求,健全组织、完善机制、理顺关系、整合力量,强化办机关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办机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办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办机关内部运作程序,促进办机关内部运作规范有序、和谐高效,增强办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1.坚持“学习调研立办”,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抓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基层公共服务、构建公共治理结构等重点,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前瞻性研究,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2.深化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关注基层、关注一线,建立联系基层、服务基层制度。加强与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注重总结推广各地机构编制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洁自律,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及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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