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联办[2009]1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和条件
列入各市、省直及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工程或重点培养计划,在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经培养有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
具体选拔条件由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的要求掌握。在选拔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09年度第三层次人员选拔名额全省600名左右,由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照选拔条件,自行确定推荐人数,省里不下达推荐指标。对列入第三层次的培养人员,由各市、各有关单位落实培养措施和资助经费。
三、选拔程序
各地组织人事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本地区、本单位第三层次候选人选后,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选拔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后报联席会议。经批准的人选,由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各地、各单位关于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总体情况,选拔推荐过程等;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A4纸打印)2份;
(四)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
上述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黄峰,联系电话:0571-87052533,邮编:310025),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huangfeng@zjrs.gov.cn。表格及软件均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真正把富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同时要注意向基层一线特别是企业人才倾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