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行政学院关于开展省级机关公务员
更新知识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人发[2008]132号
省直机关各单位人事处(人事教育处、干部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的通知》(浙人发〔2008〕112号)要求,现就在省直机关公务员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省管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二、培训内容
省直机关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内容为《公共危机管理》、《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三门课程(教材已由浙江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2008年先行启动《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培训,每年培训一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培训考核方式
(一)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网上课件收看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08年8月底前在浙江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开通《公共危机管理》课件,在个人自学,通读教材,掌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从9月中旬开始,分批进行为期1天半的《公共危机管理》面授辅导,其中面授辅导1天时间,半天时间安排考试。
(二)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类型为选择题、是非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
(三)面授辅导和考试地点:浙江行政学院文欣大厦(文一路8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老校园内)。
四、组织管理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浙江行政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所需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具体培训考试计划由浙江行政学院通知各单位,请各单位人事教育(干部)处根据计划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於岚,电话:87053037;浙江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处,联系电话:88266040或88267247。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行政学院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