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实施浙江省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通知
浙人发〔2008〕119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机械行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根据我省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大力实施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代制造领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加快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公需科目
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要求,组织我省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合作与共赢——专业技术人员道德修养》、《维权与侵权——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常识》、《科技与创新——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等公需科目的培训。
(二)专业科目
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在电子制造、新材料、仪器仪表、系统集成、信息化、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控加工、模具设计与制造、绿色制造、现代集成制造系统(CIMS)、轻工机械等重点领域,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三、实施方式
公需科目培训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采用集中辅导、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由省科协、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一)集中培训。根据我省现代制造领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省人事厅、省科协和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每年联合举办1—2期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组织高级专家进行研讨、交流等。举办现代制造领域知识更新专题培训,省科协和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每年举办10-20期全省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专题培训班。对重点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业务进修、选送培养、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2008年省级现代制造领域专题培训项目共27个(详见附件)。各地、各单位在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同时,要因地制宜,挖掘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网络培训。以普及新知识、推广新技术为目的,大力开发机械类专业学习课件,依托浙江继续教育网、浙江省科技教育网等网站,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对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络教育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
(三)实践培训。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现代制造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课题和科研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践锻炼,以老带新,培养一大批有理论、懂实践、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骨干。
(四)个人自学。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个人自学与辅导讲座相结合,充分利用时间,加强个人自学。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不定期地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自学辅导,推荐自学科目,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引导和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在职自学,并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
(五)定向培训。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学术团体在人才、智力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企业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委托培养、订单式培训及上门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推进行业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浙江省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由省人事厅、省科协、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成立“浙江省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653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653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各地要按照省里的模式,建立本地区实施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的组织管理体系,具体实施工作由科协部门负责。
(二)制度保障
1.实行登记考核制度。根据规定,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653工程”的学习情况必须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予以登记,协调小组办公室依托浙江省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备案、统一管理,并按每年脱产学习12天的要求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依据。
2.建立项目论证制度。对拟开展的“653工程”主要项目、教材和课件等材料,各单位要提前上报给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组织专家对“653工程”实施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和课程体系的论证工作。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省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协调小组将不定期地对我省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情况和问题。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效与水平。
(三)服务保障
1.在“653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抓好“653工程”的贯彻落实。各地人事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科协系统要发挥智力资源丰富、人才荟萃的优势,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供优质服务;机械工业联合会要发挥其团体会员作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依托浙江继续教育网、浙江科技教育网建立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与共享、在线学习与交流等活动。
(四)经费保障
1.省人事厅、省科协将安排专项经费,对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重点项目、示范性高级研修班纳入年度计划,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2.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认真落实,并重点向“653工程”项目倾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并给予报销学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实施“653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报协调小组。
(二)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的宣传工作,对实施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三)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计划和管理,努力创造条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支持,确保时间和经费的落实。
(四)施教机构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本着“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相关培训费用,不给学员增加额外负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禁止以“653工程”名义举办盈利性的各种培训。
联系电话:0571-85106932 85106997
附件:1.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2008年现代制造领域“653工程”培训项目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ΟΟ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董克军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
成 员:倪建海 浙江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副处长
李大柯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长
高勤建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刘立东 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立东兼任,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俞云华为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