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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特设500万人才专项资金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08-05-07 15: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县人事局

 

  日前,浙绍兴县出台《绍兴县强化人才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特设500万“专款专用”的人才专项资金,重点奖励和补助该县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及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一是大力资助引进人才创新创业。与县域企业签约5年以上,正式调入该县工作且尚未享受安居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在柯桥购房给予上限为3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其中国家级重点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创新型人才可分别获得安家补助30万元、10万元、3万元,并且连续两年可分别享受政府按月发放的3000元、1500元、800元生活津贴;企业柔性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创新型人才服务期内连续两年可按月享受生活津贴800元、500元、200元。进入该县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每月发给生活津贴1000元,出站后继续留企业工作的,连续两年享受每月1500元生活津贴。二是着力资助人才企业人才提升能力素质。企业在职在编人才,参加县级及以上人事部门专题研修班、学历进修班的,分别享受培训费用80%、50%的学习津贴;新取得硕士、博士学历的,在不重复享受学习津贴的条件下,将获得5000—10000元奖励。三是大力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激情。对荣获县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荣誉者,给于20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免费享受县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学习交流、健康体检、健康疗养、专题考察等活动。(绍兴县人事局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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