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中发〔1983〕30号); (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08〕2号);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01〕7号)。 二、范围对象 项目申请单位:我省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 (1)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公函; (2)由《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简称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3)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4)电子文件。 2、总结 (1)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决算表; (4)电子文件。 (二)省级项目 1、申报 (1)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公函;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4)电子文件。 2、总结 (1)引智归口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4)电子文件。 四、申报(审批)程序 (一)国家级项目 1、用人单位向各市外专局或省直单位引智归口部门(简称引智归口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2、引智归口部门审理汇总后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 3、省外国专家局对所报项目进行分析论证、综合平衡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二)省级项目 1、用人单位向各引智归口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2、引智归口部门审理汇总后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 3、省外国专家局审批后下达给引智归口部门。 六、时限要求 1、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年度省级引智项目申报材料,于5月底前下达引智项目计划。 2、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送次年度国家级引智项目申报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省外国专家局下达年度引智项目计划。 3、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当年引智项目总结材料。 4、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核销及决算。 七、相关表格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4、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5、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 6、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7、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8、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执行情况表 9、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决算表 联系人:张晓娜,电话:87051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