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 |
| 索取号: | 06-036 | 生成日期: | 2007-1-30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事厅 | 文件编号: |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分阶段 |
| 记录形式: | 电子文本 | 责任处室: | 厅培训教育处 |
| 关键词: | 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 人事局长培训 |
| 举办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处级公务员专题研修班、人事局长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有关事项 | 一、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行政学院2007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行院〔2007〕1号)。 二、对象: 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对象省级机关新晋升为正副级领导职务、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公务员;处级公务员专题研修班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人事局长班培训对象是市、县(市、区)人事局近两年任职未经培训的正副局长;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对象是省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 三、内容: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和处级公务员专题研修班各举办2期;人事局长班与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各举办1期。 四、方式: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专题辅导,采用小组讨论、辩论赛等形式,结合实际,学习相关配套制度。 五、要求:学员经过教学质量评估,总结培训内容后,发放结业证书,缺课时间不得超过培训时间的1/4,否则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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