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中发〔1983〕30号);
(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08〕2号);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01〕7号)。
二、范围对象
项目申请单位:我省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
(1)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公函;
(2)由《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简称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3)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4)电子文件。
2、总结
(1)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由项目软件生成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决算表;
(4)电子文件。
(二)省级项目
1、申报
(1)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公函;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4)电子文件。
2、总结
(1)引智归口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4)电子文件。
四、申报(审批)程序
(一)国家级项目
1、用人单位向各市外专局或省直单位引智归口部门(简称引智归口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2、引智归口部门审理汇总后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
3、省外国专家局对所报项目进行分析论证、综合平衡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二)省级项目
1、用人单位向各引智归口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2、引智归口部门审理汇总后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
3、省外国专家局审批后下达给引智归口部门。
六、时限要求
1、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年度省级引智项目申报材料,于5月底前下达引智项目计划。
2、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送次年度国家级引智项目申报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省外国专家局下达年度引智项目计划。
3、各引智归口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当年引智项目总结材料。
4、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核销及决算。
七、相关表格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4、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5、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
6、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7、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8、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执行情况表
9、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决算表 联系人:张晓娜,电话:87051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