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通知 |
| 索取号: | 02-050 | 生成日期: | 2007-12-06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事厅 | 文件编号: | 浙人计〔2007〕314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 |
| 记录形式: | 电子文本 | 责任处室: | 厅综合计划处 |
| 关键词: |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进人 管理 |
| 浙人计〔2007〕314号 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加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人,同时要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核实实有人数,严禁超编进人。 二、已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 三、已明确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四、尚未明确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除政策性安置和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暂缓进人。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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