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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公务员年度考核
索取号: 06-003生成日期:2007-12-06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事厅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
记录形式: 电子文本责任处室:厅公务员管理处
关键词: 公务员 考核
内容概述
介绍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及基本程序
信息内容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结果及标准

  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有《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所列相应情况的。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有《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所列相应情况的。

  三、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或民主评议;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定期考核测评结果(《公务员定期考核测评参考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本表进一步细化或者量化),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再由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拟定考核等次;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五)由公务员本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后,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通知书》)。

  文件链接: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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