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信息名称:
加处罚款
索取号:
05-002
生成日期:
1996-10-01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事厅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
记录形式:
电子文本
责任处室:
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介绍加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执法要求
信息内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执法机构:
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三、行政强制的要求:
加处罚款的执法要求和执法流程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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