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探索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以下简称省“151人才”)与地方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途径,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在今年适当时候开展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洽谈活动。现就省“151人才”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有望产业化,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林特业及渔业等现代农业领域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
二、征集办法
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和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负责进行。先由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见附件,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各市人事局或省主管部门。各市、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在将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对接的基础上,组织省“151人才”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各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1份报送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gxr@zjrs.gov.cn。
开展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洽谈活动是发挥省“151人才”智力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科技成果征集是其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激发省“151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把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征集上来,为今后的强化专家智力服务、加强科技项目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联 系 人: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诸葛晓荣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8394815
附件: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