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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事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浙江行政学院制定的2006年培训计划,经研究,定于6月26日在浙江行政学院举办人事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未参加过人事局长培训班的局长、副局长。具体参训人员由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分配名额(见附件)确定。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重大战略的实施,深入研究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人才人事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交流研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人才人事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6月26日至7月15日,共20天,6月25日报到。
  地点:浙江行政学院(杭州市文一路78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人员自带有关学习资料及日常生活用品,准时到浙江行政学院文欣大厦报到。
  (二)培训费用由省人事厅负责,食宿及考察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三)请参训人员携带《公务员培训证书》,报到时交1寸免冠照片2张。
  请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参训人员名单(注明单位、职务、性别、手机号码)于6月20日前报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联系电话:0571—87052523,87056706
  联系人:袁波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各市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地区人数
  杭州市6
  宁波市6
  温州市5
  嘉兴市4
  湖州市3
  绍兴市4
  金华市5
  衢州市4
  舟山市3
  台州市5
  丽水市5
  合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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