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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8 16:11:19 访问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干部)处: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要求和省学位办的部署,经研究,现就推荐我省公务员报考浙江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对象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登录网址为:http://xwb.zj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成功以后,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后,报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干部处)于7月27日前将报考者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资格审查表)报省人事厅审核盖章,由省人事厅直接送招考学校现场报名点。
  (三)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7日—7月31日。报考者需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照相及确认报名信息。
  浙江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浙江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浙江工业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入学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逻辑、数学和语文),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日期为10月27日、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省学位办或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是我省实施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五、其他事项
  浙江大学学费每人总计33000元,浙江师范大学学费每人总计30000元。授课方式采取双休日或每月集中一次方式,由考生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对已通过公共管理6门基础课程培训考试的公务员,录取后由省人事厅出具成绩证明,相关课程的理论学习可申请免修。
  联 系 人: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袁 波(0571—87056706)

浙江省人事厅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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