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2005届高校毕业生进杭落户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7-09-28 15:08:17 访问次数:

  一、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落户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3、一寸照片一张;
  4、报到证。
  档案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持上述材料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二)落户在杭州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除提供(一)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一)落户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3、一寸照片一张;
  4、与杭州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
  档案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持上述材料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二)落户在杭州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除提供(一)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浙江省教育厅颁发毕业证书且为浙江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婚的应届非在职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现代远程教育2005届毕业生
  (一)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索取就业协议书,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索取就业协议书,且需用人单位、人才中心、学校三方盖章),持签定好的就业协议书到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领取报到证];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劳动(聘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6、《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用人单位盖章,人才中心盖章(与就业协议书一致)];
  7、身份证复印件;
  8、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持上述材料(1-7)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出具;落户在杭州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二)持(一)所述材料到杭州市公安局(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Y8路公交车直达)开具准迁证
  (三)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落户手续
  1、落户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在杭州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档案是否已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请到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人事代理频道查询。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从2005年8月1日开始,截止2005年11月30日。逾期未办将会影响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单位和毕业生及时办理。办理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公交10、21、85、155、156、290、502、K900路等密渡桥路口或市府大楼下车)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二OO五年七月五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