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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举办第四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的通知
文 号:
正 文:

级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编办[2004]16号文件精神,第四期省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将于2005年6月6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四期培训班定于2005年6月6日—9日在临安青山湖浙地山庄举办,6日下午报到。
  二、其他事宜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自理,每人交纳培训费资料费400元。(其中含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知识读本和维权案例选编书一套100元)
  (二)请省直各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参加第四期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汇总后于5月31日前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报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培训人员用电话确认)。
  (三)参加培训人员带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参加第一、二、三期培训人员的结业证书请抓紧时间到我局领处(没交照片请随身携带)。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楼1109室。联系人:朱 光,武慧娟
  联系电话:0571-88395872、88395873。
  注:参加培训的同志不另行通知,请自行前往临安青山湖浙地山庄(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71-63718118(总机)。
  
  附:省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05年4月28日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7-09-28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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