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1993年-1995年招收的第二专业专科教育的学生,在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教育毕业证书的同时,加发一张“学历视同成人本科”的学历证明。对同时持有上述两种证书的毕业生,承认其成人本科学历。对其它时间招收的第二专业专科教育的学生,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教育毕业证书,只能作为大专学历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