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各项工作,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2月27日上午,厅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3月2日,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和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全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大会,专门进行“作风建设年”动员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要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l月25日,省委习近平书记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新春伊始,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切实贯彻中央精神,以良好作风推动新一年工作,促进浙江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人事系统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2002年提出重温“两个务必”要求、2004年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以后,去年年初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今年又提出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一重大问题,重申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论述,是对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所作的新阐释,是对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的进一步深化,是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上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一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
(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必须以良好的作风作保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作风、树好形象,切实解决那些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事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优良的党风是党的先进性的外在表现。2005年我厅集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但是加强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把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
(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的现实要求。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是今年全省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载体。近十年以来,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我厅干部职工的作风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去年,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省人事厅获得优秀,这是全厅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厅的作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省委决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于我们人事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职工,同样有一个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的问题。我们要结合人事工作实际,积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转变作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一是注重深化认识,使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促进人事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四是注重统筹兼顾,通过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五是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厅领导和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抵制八个方面的歪风邪气、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夯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制度机制,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完善各级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委)学习会、专题报告会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人事政务公开,不断优化人才人事服务质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种类,健全完善制度,拓宽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发布人才人事公共信息。建立健全人才人事数据库,推进办公自动化(OA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人才人事公共信息网络建设,以浙江人事编制网为主体,加强与市、县人事部门人才人事网站的链接和信息共享,努力形成面向全社会的人才人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AB岗和限时办结制度,坚持勤政为民,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克服浮躁情绪,摒弃私心杂念,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抓工作中,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要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多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进公务接待。牢记“两个务必,强化行政成本意识,在各项工作中严格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费接待等问题。
五是慎独自律,廉洁从政。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五不准”和“四条禁令”等各项规定,杜绝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切实加强人事部门行风建设。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月底到4月)为动员学习阶段,主要是制订活动方案和具体计划,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邀请专家就加强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建设作专题辅导报告,各支部(党委)、处室和单位分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组织工作人员观看电影《村支书郑九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性。
第二阶段(5月到8月)为查找整改阶段,主要是查找问题、边整边改。以支部、处室为单位组织座谈讨论,按照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认真分析和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订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同时,厅党组和机关党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把准厅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9月到l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坚持、完善并执行好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根据新情况、新要求,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三、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力求“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年初全省人事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学习措施,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创新人才人事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方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结合起来。厅里编制了“2007年人才人事编制工作调研提纲”和重点调研课题,各处室、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结合起来,与各项人才人事工作结合起来,在调查研究中体现作风、检验作风,以实际工作成效检测作风、反映作风。要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深入地掌握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研究,积极探索促进调研成果和工作经验转化推广的有效途径,做到有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努力使“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进人才人事各项工作结合起来。1月中旬,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年人才人事工作任务,51项重点工作目标也已分解到处室、单位。各处室(中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工作落实,以过硬的作风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建立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活动有阶段,建设无止境,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我们既要着眼当前,突出重点;又要长远考虑,坚持经常。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的同时,各处室、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浙江省人事厅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方案》和“浙江省人事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十项)具体要求”,回顾自查落实情况,完善整改措施。厅里将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章立制,积极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在全厅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