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科协,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满5年培养人员的综合考评工作。经个人自评,单位评价,专家评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批准任其龙等179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通过综合考评,并颁发《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证书》。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综合考评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