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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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2-26 09:33:21 | 访问次数: | | |
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科协,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工作。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同意王琦等1143名同志为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开展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培养力度,加速培养造就年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目标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资助经费,加大培养力度,加强管理服务。要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竞争,承担更多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各种培训、研修和出国深造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要进一步改善培养人员的待遇,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
附件: 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
中共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ΟΟ七年十二月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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