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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的函

 
 

关于申报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的函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

为了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对“省151人才工程”人选和学术上确有成就、实际工作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的发展,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经研究决定,2008年省人事厅将继续举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请各地各单位将要求列入全省高研班计划的项目向我厅申报。现将有关立项的具体要求函告如下:

一、高研班的选题,围绕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主战略实施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国家人事部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653”工程,突出重要领域重点学科的发展,着重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和紧缺型专业人才。积极追踪国内外科技及新知识、新信息、新趋势。选题主要面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人选从事研究的项目,学术上确有造诣的中青年技术骨干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中高级专家的科研成果应用、推广项目。

二、高研班的立项分国家级和省级,国家级研修班必须由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持;省级高研班分为“省151人才工程”高研班和普通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两类,其中“省151人才工程”高研班必须根据实际、确定研修项目和主持人选(确定非本地、本单位培养人选作为主持人的,按普通类高研班对待),报省人事厅。由省厅组织专家审核、论证,最终确定2008年高研班办班计划并行文下达。

三、列入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计划的项目,必须在当年完成。高研班开班前和结束后,各承办单位须将办班的具体安排和办班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请各地各单位将申报表(样表附后)于2008131日前打印一式二份报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联 系 人:於岚、俞云华

联系电话:0571-8705303787056706

    真:0571-87057402

    址:省府路8号浙江省人事厅

    编:310025

附件:2008年继续教育高研班申报表

                          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08年继续教育高研班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年   

高研班类型

 

课题名称

 

高研班主要内容及其办班的目的意义

 

预计费用及资金来源

 

主持人情况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办班情况

研修方式

 

预计学员人数

 

办班日期

月日至月日

办班地点

 

承办单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高研班类别”是指“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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