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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委托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6 14:52:39 访问次数:

  为了充分体现高效便民原则,提高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衢州市8市外国专家局以省外国专家局的名义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项目受理工作,并授权发放《外国专家证》。同时,在以上8市外国专家局设立省外国专家局受理延伸窗口,受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行政许可项目申请。

  现将省外国专家局及受委托各市受理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受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省外国专家局及受委托各市受理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 位

受理窗口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杭州市保俶路32号3号楼202室

张晨怡

  奚灵平

0571-87051076

  0571-87052536

杭州市外国专家局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316室

张锡宏

  杨旭光

0571-88392816

0571-85252609

宁波市外国专家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1号楼309室

陈传本

0574-87186224

温州市外国专家局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6楼645室

蔡世炜

0577-88967822

湖州市外国专家局

湖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508

傅宇丹

0572-2398730

绍兴市外国专家局

绍兴市政府大楼507室

余 平

0575-85141274

金华市外国专家局

金华市政府大楼804室

王朝阳

0579-82469660

台州市外国专家局

台州市政府大楼1249房间

朱长征

0576-88511930

衢州市外国专家局

衢州市荷花三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403室

王红玲

0570-3085033

  二、受理范围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外国专家证》受理范围

  除中央部(委、办)属和省属在杭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向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外,其它单位聘请外国专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义乌市属单位直接向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受理范围

  除中央部(委、办)属和省属单位向省外国专家局申请资格外,其它单位向所在地市级外国专家局行政许可受理延伸窗口提出申请。义乌市所属单位直接向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省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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