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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31 19:4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事厅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省人事厅将于12月1日组团赴上海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这是继2003年以来,我省第五次组团赴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洽谈会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时间:2007年12月1日(周六),会期一天。

 (二)地点:上海虹桥宾馆(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号)。

 (三)规模:全省150家左右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党政机关单位进场设摊招聘。

二、组织形式及招聘办法

 (一) 组织形式:本次活动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规模在15家以上的市可单独设立招聘分团,其它市县可参加省直分团。

 (二)招聘办法:本次活动采取现场封闭式洽谈和网上信息发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洽谈会当天参会单位在上海虹桥宾馆与招聘对象进行洽谈,同时浙江人才网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人才招聘信息发布。

各地在组织过程中,要重点考虑我省知名企事业单位参会,推出的岗位要体现高层次、高薪酬特点,招聘对象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各地紧缺急需的管理、技术及高级技工类人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招聘博士后有关事宜由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各级机关招考录用部分特殊职位公务员计划申报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宣传安排

 (一)省人事厅将适时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上海主流媒体,宣传浙江经济风貌、创业环境及人才政策,介绍本次洽谈会有关情况。

 (二)在上海各大高校、科研单位张贴活动宣传海报。

 (三)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人才市场报》、《前程无忧》等媒体发布广告。

 (四)全省招聘信息汇总后,将于11 月26 日——12月31 日在浙江人才网、上海人才网同时发布。

 (五)各地也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适当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费用

  本次活动整体宣传费用、租用宾馆展示大厅费用等由省人事厅统一承担,不再向参会单位收取招聘费用。

  招聘活动期间,各分团及参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用自理,房费标准为650元/间/天,统一按2天计算,请各单位在报到时直接支付给宾馆。11月30日晚餐以及12月1日中餐、晚餐由会议统一安排。

五、有关事项

 (一)大会报到时间为11月30日下午12:00-22:00,上海虹桥宾馆联系电话:021-62753388(总机转)。

 (二)各参会单位须自制可以单独摆放的立式广告牌或易拉宝式广告(尺寸:宽90cm×高120cm),用于宾馆展示大厅内集中陈列摆放。由于宾馆大厅场地有限,每单位只限带一张广告牌。

 (三)请单独设立招聘分团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带队领导、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参会单位名称、房间总需求量等,于11月16日前报省人才交流中心。

 (四)省直分团参会单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赴上海,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赴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是今年我省引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利用这次活动机会积极宣传当地的创业环境及人才政策,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联 系 人:省人才交流中心   张伟忠、陆加萍

  联系电话:0571-88393164、88395522

  传    真:0571-88387524

  电子邮件:gjrc@zjrc.com

附件:2007年赴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2007年赴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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